根据法律规定,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进行买卖交易的。“5年”的起算点,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开始。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出售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1)契税完税凭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住房转让合同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