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精神病能否作为原告离婚?

2022-06-2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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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病能否作为原告离婚?

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必须由法定的代理人代为起诉,因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范畴,结婚、离婚均需当事人自愿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属于应由本人亲自处理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要合理合法。

二、离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2、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4、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精神病患者是不能作为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原告方的,因为精神病的患者是民事限制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对于自身的行为能力是不能够有自主意识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法定的代理人来提出诉讼申请,或者是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提起诉讼的申请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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