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但还没有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予方有权撤销赠与。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
由于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赠予方有权反悔。
如果办理了过户登记,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能要回房屋:
1、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以上条件都需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认为,关于婚前的赠与,由于涉及到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条件,具体案件还应寻求专业律师结合证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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