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于家庭生活都有决定权,买菜、买衣服这些小额开销,一方就可以决定,而对于买房等大额的支出,需要双方商量决定。
对于一方偷偷取钱的行为,无非有两种可能——有婚外情,或者转移财产准备离婚。
(1)如果取走的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管是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必须归还;
(2)如果所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处分权,如果是小额的共同花费,不能主张其归还。如果超出正常生活开销,是要退还的,因为其中有一半是属于另一方的。当然要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各自的财产,之后再按照应归还的数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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