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就不算结婚,也就没有离婚一说。
只有1994年2月1日婚姻法实施之前的同居行为,才能构成事实婚姻,在这之后的同居行为,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的纠纷,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对双方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划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子女以及财产问题,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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