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将一方婚前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撤销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218

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约定将个人婚前房产变为共有财产,实际上就是把个人婚前财产的一部分自愿赠与给对方。赠与之后要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才会真正生效,否则赠与房子的一方可以撤销。如果房产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房产已经在双方名下,一般情况不可撤销。

推荐内容

  • 咨询热线173-1869-1207
    028-62319028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03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18691207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