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约定将个人婚前房产变为共有财产,实际上就是把个人婚前财产的一部分自愿赠与给对方。赠与之后要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才会真正生效,否则赠与房子的一方可以撤销。如果房产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房产已经在双方名下,一般情况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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