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成都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起效后更改抚养权可以吗?

2022-09-25 692

关于离婚协议起效后更改抚养权可以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离婚协议起效后更改抚养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在离婚协议的签订阶段,双方是可以随时更改孩子的抚养权的。因为这个时候离婚协议还没签订,双方也没有正式离婚,双方可以在这个过程之中,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的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话,那么就不能够随意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是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合法的依据的。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是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

二、什么条件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起效后是可以更改抚养权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8周岁以上的孩子,希望跟随另一方生活,要充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可以去法院提交起诉状,申请变更抚养权。

更多离婚协议起效后更改抚养权可以吗?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武侯区律师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