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成都离婚律师:男方给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吗?

2022-10-10 629

关于男方给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男方给的礼金是共同财产吗

聘礼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后收取的,且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彩礼是在登记结婚前收取的,应为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有约定婚前收受的彩礼归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方给予女方礼金,那么自然此礼金就会归女方所有,没有在特别约定的情况之下都会按个人财产来进行认定,但如果女方收了礼金之后没有登记结婚,或者是结婚之后没有同居的生活在一起,那么也是需要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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