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成都离婚律师: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

2022-12-11 613

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

夫妻离婚时,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安置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离婚房子归谁就由谁还贷吗

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

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处理。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安置房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拆迁安置房。

更多民法典中离婚女可否要拆迁安置房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武侯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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