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民法典离婚协议书单方面起诉有效吗

2022-12-2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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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离婚协议书单方面起诉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2.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

“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

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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