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父亲遗弃孩子法院怎么判?

2023-01-2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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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遗弃孩子法院怎么判?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与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除此之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兄姐对弟妹的抚养义务,也是如此的,但这种抚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

二、遗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1、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2、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4、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5、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二)犯罪主观要件

遗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

(三)犯罪客体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四)犯罪客观要件

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父亲遗弃孩子的情况如果属实的将视为构成了遗弃罪的犯罪行为,一旦出现这种行为的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是需要对遗弃的当事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的,具体的量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和当事人的认罪表现来具体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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