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怎么提起离婚公诉请求?

2023-01-29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269

关于怎么提起离婚公诉请求?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怎么提起离婚公诉请求?

1、不存在“怎么提起离婚公诉请求”这个问题。

公诉是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在此,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公诉权问题。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吗?

1、起诉离婚必须要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若是无法采取协商的方式离婚,那么当然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起诉之前,需要先确定具体哪个法院有处理离婚纠纷的管辖权,且离婚的时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证明自己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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