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诉讼能委托他人吗

2023-02-1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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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诉讼能委托他人吗?

可以,离婚诉讼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没有任何特殊情况的仍应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离婚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离婚诉讼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综上,虽然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诉讼能委托他人,可不仅是离婚诉讼,任何民事诉讼活动中原被告没有任何特殊原因的都应该准时出庭,在离婚诉讼中因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可能强制拘传被告,原告拒不出庭的将直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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