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婚姻律师解答:离婚后还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情形有哪些?

2020-08-23 1326

关于离婚后还可以申请重新分配财产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第四条 家庭关系也可以咨询法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也律师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

一、双方协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议离婚后对于既定财产分割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协议后悔

离婚后一方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后悔,而要求重新分割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后1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的其他违法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被法院驳回的情况。

二、已经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存在错误的

在存在法定事由时,对调解书或判决书中的财产部分有异议的,应当在判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决生效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三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离第一条 立法目的婚时没有分割处理的财产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离婚时,夫妻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方对于某部分双方均知道但达不成一致分割意见或者因各种原因暂未作分割处理的财产,且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明确指出部分财产暂不做处理,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分割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有正确分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割的财产

一方在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产等情形的,可以在发现之日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并且可以要求对方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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