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离婚律师咨询: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2020-08-31 1042

关于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现实生活中,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有些情况下对于房产权属的认定也比较困难。且房屋类型也有多种多样,比如房改房、公租房、宅基地建房等等。对于不同性质的房屋,其分割方法也不一样。可以说,离婚分割房产是让离婚夫妻难以让步也很头疼的问题。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最好是能够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徒增烦恼却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夫妻在离婚案件中,应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如发生这类案件的纠纷,应该积极收集案件证据。递交案件的诉讼书,由我国的司法部门和办理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递交案件证据合法有效。

更多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金牛区律师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