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离婚律师咨询: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的写法结构是什么

2020-09-06 1303

关于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的写法结构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的写法结构是什么?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不能协商处理,那解除婚姻关系基本上也得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离婚案件中最难的部分就是财产分割,特别是双方的共有财产范围较广的话,分割起来就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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