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离婚律师咨询: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2020-09-11 1287

关于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上双方的结婚时间、子女个数、离婚原因。

2、明确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的种类、名称、单位数量、价值、现状等,并解释其归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汽车归属、存款、股权、债务情况、生活支出、受让财产)要明确到各项物件,例如房屋面积,房屋内家具归属等等。

3、夫妻双方今后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

4、婚内共同债务情况以及归属。

5、阐述婚内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

6、婚内协议书的生效、撤销以及违约的相关约定。

在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也不能只看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收入,就像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身体受到伤害以后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恤金就不能作为共同财产看待,对婚后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的处置权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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