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离婚律师咨询:农村离婚女方给男方退彩礼吗?

2020-09-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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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离婚女方给男方退彩礼吗?

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结婚多年则无需退还。属于下面情形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三、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赠送的彩礼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取得的,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而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彩礼是属于在夫妻结婚之前给予的,如果双方离婚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女方是不会退还给男方彩礼的,除非是遇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情形那么才会进行返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只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走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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