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成都离婚律师咨询: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020-09-13 1249

关于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田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2、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属于夫妻一方获得的合法收入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田地归属于集体组织,无法被个人所有,故此并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承担田地后,夫妻双方可以根据田地的性质,协商确定具体种植什么作物,此时作物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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