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什么情况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到公证处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将彼此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二是将婚后双方共有财产明确划分。
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证的申请者,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夫妻之间婚姻续存期间发生微妙变化,如一方有外遇、另一方担心离婚后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
二是以再婚者居多,如再婚后一方财产多、另一方经济条件差等。
《公证法》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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