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军人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军人离婚因离婚方式不同,履行的手续略有差异。流程:
协议离婚:
(1)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凭借申请,为军人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2)双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
(1)由要求离婚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凭借申请,为军人出具“同意起诉离婚的证明”;
(2)军人持部队出具的“同意起诉离婚的证明”到原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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