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外地服刑的离婚流程是什么

2020-12-1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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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非服刑一方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安排经办人员到服刑一方的监狱开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离婚,那么在调解书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会通过审理查明双方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之后再做出相应的判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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