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就算离婚了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不代表已经离婚了。虽然双方在协议上签字,但该协议并没有生效。
需要双方带协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
因此,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解除婚姻关系还应以婚姻机关的离婚登记为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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