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律师咨询:普陀民政局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2021-04-14 1052

关于普陀民政局需要履行什么职责?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普陀民政局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1、普陀民政局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办理婚姻登记等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1)办理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登记证;

(3)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3)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二、可以在民政局看到结婚登记的程序吗?

可以在民政局看到结婚登记的程序。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十四条 婚姻登记处实行政务公开,下列内容应当在婚姻登记处公开展示:

(一)本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的权利、义务;

(三)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与程序;

(五)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六)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七)婚姻登记员职责及其照片、编号;

(八)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和服务电话,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应当同时公布,巡回登记的,应当公布巡回登记时间和地点;

(九)监督电话。

就职于民政局的职员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但并非所有公民提出的结婚、离婚登记请求都一定会被受理。诸如若有一方是代替他人办理的结婚登记,此请求就一定不会被受理。

更多普陀民政局需要履行什么职责?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法律顾问

推荐阅读>>>

  • 法也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是多少?怎么预约法律咨询?
  • 成都法也是只办婚姻纠纷案件的律师或者律所?不要万金油,要专注婚姻法律纠纷领域!
  • 成都法也律所起诉离婚律师精选!
  • 成都法也律所擅长打离婚官司:从4个维度深度评测,帮你找到靠谱婚姻律师
  • 2026成都擅长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哪些?一份实用找律师指南参考
  • 2026成都法也律师事务所的哪些律师打离婚抚养权官司比较好?求推荐
  • 法也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怎么样?性价比高!专业透明,物有所值
  • 婚姻家庭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