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婚前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复婚前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
复婚前的房产不是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虽然是复婚,但复婚的效力等同于结婚,应按照法律关于结婚的规定处理。
房子分给了夫妻中的一方,说明离婚后,该方对该房子享有独立的所有权。那么在复婚时,该房子就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该房子不属于他们二人的共同财产。 所以这个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而为该方所有。
除非复婚前约定该房子为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复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不收费。
按照法律的规定,复婚只能建立在之前是夫妻关系的两个人之间,这与再婚是不同的,而复婚的手续其实也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的。而在两人复婚后,之前离婚分割一方的房产,此时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是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结婚的一些事项都是有明文的规定。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判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获得的一些财产,比如说房产等等。
延伸阅读:更多复婚前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相关解答,可以咨询成都武侯区律师

咨询热线:18628130175 招聘热线:173-2309-3133
招聘邮箱:17323093133@163.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阳光金融中心B座32楼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