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律师咨询: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才好

2021-05-30 990

关于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才好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才好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一般来说,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是这样处理的:

1、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如果男方要求孩子抚养权,且能举证女方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利--例如女方吸毒,有传染病等,可以将孩子判给男方抚养。

2、比较大的孩子,例如八岁以上,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法院判还做抚养权的问题是,一般会当面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明确表示要求跟随其中一方,法院一般会按孩子的意见处理。

3、上述范围以外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文化程度、家庭其他成员情况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考虑点。如果一方要求抚养孩子,一般应举证说明自己一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或者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不利。

4、一般同等条件下,法院倾向于女孩判给母亲抚养,男孩判给父亲抚养。

二、民法典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双方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由父亲抚养或者是母亲抚养子女都是属于父母的孩子,因此,父母对孩子还是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至于抚养权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法官就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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