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法律规定军婚规定不能离婚吗?

2021-06-13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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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军婚规定不能离婚吗?

军婚是可以离的,只是有一些限制性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享有离婚一票否决权,这种离婚一票否决权只具有相对意义,否决离婚这一票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同时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婚也是可以离的。所谓“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通常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其他重大过错。

二、军婚规定能否离婚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军婚虽然与平常的婚姻存在较大的不同,但军婚不是不能离婚,但法律规定,非军人提出离婚一般要经过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犯下重大过错,可以在军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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