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离婚被告不同意的答辩诉状的范文如下:
答辩人:杨XX,女,汉族,XXXX年XXXX月XXXX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532923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XXXX年XXXX月XXXX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532324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2、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认识的形式和认识时间,说明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双方分居达二年的情节,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无任何事实依据。
(3)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答辩人)提出离婚”,与事实严重不符。
(4)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伙同娘家一家人来殴打我”,纯属无中生有。
(5)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等人私自关闭经营部,转移了经营部的现金、文件资料”,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意图混淆视听。
(6)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为准备离婚,恶意转移隐匿财产”,是荒唐的自欺欺人的说法。本案由被答辩人编造事实起诉离婚,答辩人为了孩子一直忍辱负重,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何来准备离婚之说,这是典型的血口喷人、贼喊捉贼。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呈
巍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xx年xx月xx日
夫妻离婚答辩方如果不同意,应当在答辩诉状中尽可能多的罗列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如果能够证明这一点,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还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以证据为中心,不可胡编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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