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起诉离婚是本人吗的法律问题,成都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有更多问题也可以咨询法也律师
一、夫妻起诉离婚是本人吗
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
离婚诉讼庭审程序这一阶段是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或者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或者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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