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今天的西同讲坛之前,我们先一起回顾上周发生的一起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1月15日凌晨5点左右,静安区南京西路石门一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在南京西路上逆行时,将一辆装满废品的三轮车撞飞,骑车男子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监控显示,被撞的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三轮车上满载着建材,突然,三轮车打右边偏,逆向行驶的宝马车将其迎面撞了个正着,三轮车上的建材顿时撞飞起来。
事故发生后,车门被人行道堵住了,副驾驶座位走出一名男子,另一名男子紧跟其后也从副驾驶出来,因为驾驶员的位置被堵住了。而肇事司机有一个明显的刘海。
随后,肇事司机走到马路对面与车上下来的其他四人聊了几句,拦下一辆出租车离开现场。而骑三轮车的男子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静安交警赶到现场后,给留在原地的其他四人做了酒精测试。车主刘某与另一名男子已属于醉酒状态,另两名女子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同车四人口供指认:全车五个人全部喝过酒,包括驾驶员周某也喝过酒。
警方介绍:肇事人周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周某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南京西路是禁止通行三轮车,因此也要适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警方缜密侦查,昨晚将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周某抓获,并将三名涉嫌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一并带回处理。
该案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审讯之中。
逃=牢!
法律处罚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在此,西同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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