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解答:
很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都会想着先到交警队和解。
需要提醒受害人注意的是:在交警队进行和解,并非必经的程序,也不是交警的法定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去交警队和解,必须由双方共同向交警提出申请,任何一方不同意和解,则交警无权进行和解。
另外,我们还要提醒的是:在交警队和解,一定要拿到对方的全部赔偿款后再签字,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因为交警队的和解文书,没有法律强制力,对方不履行,法院也没办法强制执行,交警更不负责替你执行,受害人只能重新起诉。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