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离婚纠纷:
男、女双方结婚多年,男方在婚内存在多次违反夫妻忠诚义务之行为,女方曾当场于经营场所揭发,但相应证据被男方完全物理毁灭,致使女方无任何直接证据,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男方对其过错完全否认且态度坚决,但通过庭后综合调解,最终使得男方完全接受女方所提出的调解方案,不再争取抚养权,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支付财产补偿21万余元。
•婚约彩礼返还纠纷:
男、女双方婚前同居并育有一子,后因女方在产检时无意发现男方存在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等事宜,遂不愿再与男方结婚。男方求和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返还彩礼20万元及三金。通过剖析男、女双方“事实婚姻”“彩礼花费”“生育情况”“过错情况”等关键问题,于庭前提交书面证据及答辩状,并与承办法官及对方律师多次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在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低于30%的比例向男方进行返还,并一揽子调解非婚生子抚养问题,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女方抚养权及抚养费等事宜。
•赠与合同纠纷:
男、女双方早期自由恋爱相识,后男方逐渐沉迷观看短视频平台女主播,并以信用卡为其中一位女主播大量打赏,二人添加私人微信频繁在深夜暧昧聊天,男方甚至一度为第三者离家出走。女方难以忍受后将第三者诉至法院,主张确认男方与主播不正当关系并返还打赏所得。通过重点筛选数千页聊天记录等材料、典型案例检索、引用最高院法官发布的专业学术文章、人民法院报报道及与男方积极沟通劝导其回归家庭等,最终一反审理法院不予支持相似诉请的司法先例,认定男方与女主播存在不正当关系,并根据本案现有材料,判决第三者对自男方与其双方不正当关系成立以来所接受赠与,按女主播实际所得全额返还1万余元。
•涉外抚养纠纷:
女方居住于欧洲某国,拥有该国永久居留资格,在男方赴欧求学时与男方相恋并育有一子,后男方提出感情破裂并基本失联,不再回复女方,女方本欲提起诉讼,但在诉前阶段,通过与男方多轮谈判,最终使得男方承诺在尚未有任何固定工作的情况下,先行按月支付抚养费每月数百元人民币,并书面承诺求职成功后抚养费相应上浮至实际收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