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最美不过夕阳红”,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再婚,建立重组家庭,正是因为他们不想错过爱情,但由此而来也产生了许多不可避免的问题。下面法也君就来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吧!
一个国企老爷爷在退休后与一个老太太建立了重组家庭,双方子女均已成年,老两口十几年来,一直相互扶持,过着平静美满的生活。但在老太太被病魔带走后,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原本平静美满的生活也变得不再平静。一家人因为房产的权利归属和老太太的银行存款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老太太的儿媳声称要卖掉房子,让老爷爷搬离现在居住的地方。看到自己和继子女们即将对簿公堂,老爷爷感到很绝望,他不知道官司打下来的结果怎样,他是不是会变得无家可归。
在这里,法也君就为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取得但约定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案中由于房产已经被老太太赠予给了儿媳,所以只有老太太名下的银行存款才是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实现在这个年代老年人再婚也很正常,毕竟真爱即使来得晚一点也没有关系,但再婚还是要注意防范风险,免得到时候无家可归。接下来法也君就来谈谈再婚如何进行风险防范吧。
第一,再婚夫妻最好签订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并进行公证。对再婚前的财产,以及再婚后分得的前一次婚姻的财产、再婚后承担的前一次婚姻的债务等如何认定和处置进行详细约定。可将婚前财产列出并明确是个人财产,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第二,处理好继承问题。再婚的老年人可提前订立好遗嘱,或通过变现、买卖、赠与等形式提前处置财产。还可以书面约定彼此不发生继承,或者通过遗嘱排除配偶的继承权等。此类协议最好采取公证的形式,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
第三,处理好赡养问题。双方家庭可提前约定两位老人的日常生活由谁照料,生活费、医疗费、保姆费、护理费怎么承担等事宜。
第四,处理好养老送终的问题。可约定只承担自己父亲或母亲的养老送终,不承担父或母再婚配偶的养老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