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也动态

关于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提示

2019-09-20 4217

 

关于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提示

 

一、内容规范

    (一)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二)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三)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形式要求

    (一)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二)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三)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合法有效

    (一)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二)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三)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

 

五、协议变更

    离婚后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六、协议范本

    下列范本仅供参考,为确保离婚协议各项内容安排符合双方真实意愿,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请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定离婚协议具体条款。

咨询热线:173-8190-4052 028-62319028

企业邮箱:faye@fayelawyer.com‍

联系地址:高新区蜀锦路88号楚峰国际中心B座32楼

抖音

小红书

视频号

微信咨询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