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分歧,如何通过调解实现和平分手?本案中,法也律师通过积极沟通与协商,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不仅和平解除了婚姻关系,还明确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权等事项,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当事人小张(化名)与妻子小李(化名)因感情不和分居,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争取婚生子的抚养权。在法也律师的协助下,双方通过法院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当事人身份:离婚诉讼中的原告。
核心矛盾:双方同意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分歧,需通过调解达成一致。
关键词:调解离婚;明确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
难点一:财产分割争议。
双方对夫妻共同存款的分割存在分歧,需要协商确定分割方案。
难点二:子女抚养权争议。
双方均主张婚生子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
难点三:探望权安排。
需要明确不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行使方式,保障孩子与父母的亲情联系。
突破点一:积极沟通协商。
律师在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各自诉求,寻找利益平衡点,促成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初步共识。
突破点二:起草调解协议。
律师根据双方意愿,起草了详细的调解协议,明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探望权等各项内容,确保协议合法有效、可执行。
关键行动: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案件顺利结案。
核心结果:调解成功。
具体调解内容:
1.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2.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教育费、医疗费凭票据各承担一半。
3.原告每月可探望婚生子一次,寒暑假可接回共同生活。
4.夫妻共同存款20万元,原告分得20万元。
关键词: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明确了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
1.调解是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方式,相比诉讼,调解具有程序简便、时间短、成本低、有利于缓和矛盾等优势。
2.在调解协议中,应明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事项,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3.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发挥重要的沟通协调作用,帮助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促成调解成功。
免责声明:本文所涉案例为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真实案件,各方面信息均已进行化名处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链完整度及法律适用场景均存在差异,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如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法也律所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定制化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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