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类型 | 典型情形 | 法律判断 |
| 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需分割) | 1.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无明确赠与一方证明。 3.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为双方名字。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 |
| 个人房产(原则上不分割) | 1.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 2.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房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财产、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
| 特殊情形 |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 | 房屋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对另一方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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