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对暴力类犯罪定罪量刑的影响是怎样的?

2019-03-18 来源: 浏览:1616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犯本章其他暴力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已满16周岁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可见,对于本章而言,行为人的年龄,是否已满14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直接影响到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是暴力类犯罪辩护中的重要切入点。

  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17条之一的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见,行为人年龄的审查还直接影响到能否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我国刑法关于年龄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也有明确规定,如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些规定对法定刑相对较重、死刑适用相对较多的暴力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能否对行为人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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