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权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2020-06-18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2936

关于什么权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法律问题,成都知识产权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什么权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的一切,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 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 科学发现。

(5) 工业品外观设计。

(6) 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 制止不当竞争。

(8) 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 版权与邻接权。

(2) 商标权。

(3) 地理标志权。

(4)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 专利权。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 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三、保护知识产权

⑴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⑵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知识产权这方面在进行保护的时候,需要了解到哪一些是属于我们国家的保护的范围之内,哪些是不属于,如果清楚的了解属于的范围,然后再进行剔除,就可以了解不属于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对于具有创造性的都是属于该范围。

什么权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了著作权、商标、发明专利等,随着假冒伪劣的不断涌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虽然,我国不断的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但还是无法遏制这种行为。下面,请跟随一起了解一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如下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为大家整理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同时也给大家带来了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有哪些。希望大家在生活工作中引以为戒,不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做到诚信经营。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随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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