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成年,不需要再给抚养费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771

18岁,是成年的标志,成年之后,就可以凭自己的努力生活,父母不再有抚养的义务。法律认为,一个人到了18岁后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能独立生活。虽然一般而言,18岁刚刚高中毕业,准备到大学进行深造,父母还是会给学费等费用。但这只是父母的“自愿”行为,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可以不给这些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看出,法律明确规定了高中及以下的教育,才是强制要求给抚养费的情况。而按照正常情况推算,18岁刚好是高中毕业,因此,18岁后,父母不是必须要给抚养费。但如果子女有下列的情况,父母就要给抚养费了:

(1)丧失劳动能力,比如瘫痪在床;

(2)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靠自己不能维持生活,比如腿有残疾,无法维持一般人的生活;

(3)还在上高中及以下的学历教育,比如因为上学晚或者留级,虽然满了18岁,但还在上高中。

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抚养费”是指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教育费,一般是指当地同等水平下的教育,如果要求上贵族学校、国家级重点学校,需要给另外费用的,这部分钱就不属于抚养费,父母也有权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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