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几招,还能再要回抚养权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610

要回抚养权,在法律上叫变更抚养权,就是离婚的时候孩子给了另一方,现在想要回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要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判决孩子归谁是这样原则,变更抚养权也是这个原则。当然双方能协商变更抚养权,也是可以的,法院也不会干涉。

如果协商不好,该如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养孩子的一方受伤或者生严重疾病,导致无法养孩子。这个通过医院的病历、照片、邻居睁眼等就可以证明。

(2)养孩子的一方不好好照顾孩子甚至虐待的。通过邻居、亲戚、孩子的证言就可以说明。

(3)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比如长时间的赌博、吸毒等等。

(4)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考虑10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如果想争夺孩子一方抚养能力更强的,法院基本上就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了。

其实不管孩子归谁养,让他愉快的成长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孩子跟着谁,另一方都要支付抚养费,不能说因为要不回来抚养权,就不给抚养费,因为无论何时孩子喝生父母的关系是无法改变的,父母要一直抚养孩子到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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