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尽到对我的抚养责任,我以后可以不赡养他们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720

赡养是指成年子女对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在经济上进行供养,在生活上进行扶助、照料。赡养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正确理解赡养扶助义务的含义,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当父母年老,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需要赡养扶助时,子女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脱拒不履行。

(2)赡养扶助父母作为法律规定的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当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将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责任;对虐待、遗弃父母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应给予刑事处分。

(3)子女尽赡养义务不以父母是否尽抚养义务为前提。若父母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也并不免除或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因为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爱幼敬老是社会美德,即使父母有不对之处,子女也应原谅并给予年迈父母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因此,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外,子女都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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