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2322

孩子的抚养费往往是离婚争议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很多夫妻离婚时,往往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样可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追索抚养费纠纷。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

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要看支付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态度。一般来讲,如果支付方不接受,法院判令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 咨询热线173-1869-1207
    028-62319028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25层03号

    邮箱:faye@fayelawyer.com‍

    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 蜀ICP备17009343号-1

    技术支持:律品科技

    律师咨询电话

    17318691207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