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婚姻存续期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首先还是要有相应的证据和转移财产的线索,否则空口无凭也不好主张诉求。
二、在诉求中如果是现金转账方式,可以直接要求返还具体金额;若是直接为其购买房产、车子等,且已经登记在第三者名下,可以要求按照市场价估值进行现金返还。
三、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姻期间赠与第三者的,自知道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50%,因离婚后失去了共同共有的基础,按照一般的财产分割原则,他们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各自享有50%的份额,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自己的50%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