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房产婚前协议书范本的内容有什么

2021-07-07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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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婚前协议书范本的内容有什么

婚前协议

甲方: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住某某地点, 身份证号码:123456。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住某某地点, 身份证号码:123456。

甲乙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1、婚前财产范围: 甲方的财产有,某牌轿车一部,行车证号码:12345,发动机号码12345;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某地,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 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40寸液晶彩电一台,冰箱一台,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甲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3、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二、《民法典》当中结婚的相关解释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解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双方结婚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婚姻属于无效,比如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同近亲结婚的以及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那么属于无效婚姻情形。如果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的话,那么可以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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