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劫犯罪中关于未成年人规定是怎样的?

2019-03-18 来源: 浏览:1621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才能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只有实施了刑法特别规定的部分犯罪,才能承担刑事责任,本章中的抢劫罪就是其中的一种,除抢劫罪以外的其他财产类犯罪,都需要达到16周岁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见,如果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可以考虑进行罪轻辩护或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无罪辩护。

  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本章财产类犯罪,我国还专门出台了一些特殊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更应当特别加以注意,审查案件是否具备以下情形。

  1.不认为是犯罪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3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①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②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③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2.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3)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偶尔盗窃、抢夺、诈骗,数额刚达到较大的标准,案发后能如实交代并积极退赃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3.不按转化抢劫罪论处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4.从轻处理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偶尔盗窃、抢夺、诈骗,罪行较轻的,可以依法适当多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免予刑事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也应当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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