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产生的医疗费赔偿注意事项

2017-02-18 来源:法也律师事务所 浏览:1816

西同专业交通律师为您解答: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我们遇到很多案件的医疗费不能得到全部赔偿,原因是,如果受害人多家医院就诊,而又没有转院证明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自行决定选择的医院(第二家及后)的医疗费用。所以,受害人对这一点一定要多加注意,否则,只能自掏腰包了。
另外,如受害人在住院时自己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在出院时就一定要自己保管医药费发票,否则,在开庭时,车方及保险公司不认可,受害人所出的医药费就不能得到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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