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咨询:离婚起诉财产担保是必须的吗?

2021-01-06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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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起诉财产担保是必须的吗?

离婚起诉财产担保不是必须的,如法院要求则一定需要担保。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应提交的诉讼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保存有关的线索和证据的财产:

(1)、机动车的财产,应提供汽车品牌,车辆登记机关;

(2)、物业是房地产,房地和财产权利,应当提供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材料发出的房地产登记证书;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银行应提供的名称,地址,存款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和帐户号码;

(4)、单位的存款,财产,应提供银行名称,地址及账户号码;

(5)、帐户中的股票或股票基金的财产,帐户号码,应提供股东和证券及交易所指定的地区;

(6)、其他物业,物业应该提供的名称,类型,大小,数量,价值,所有者,位置和其他细节及相关证据。

(7)、为保护现有的安全时,应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一次完成。

3、有效的安全材料。

(二)、诉讼担保的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诉讼财产保全的,应保证各方。现金可用于保证安全,人身安全,担保人共同及个别保证三种方式。

1、各方保证的现金,应适用于保留价值的财产,以支付30%定金;

2、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应用程序应提供保全的财产价值不低于80%是位于城市上海的房产证或汽车作为抵押的价值。缔约方的人身安全,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或汽车担保,担保人的工商登记或身份证发行的权利。

(2)、对房地产或汽车证书。以房地产作担保,提交的原始真实的房地产和真正的房地产登记证书由该机构的真正的房地产登记材料发行车辆的安全性,提供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税卡,在原有的税收记录,电机车辆执照副本(原人民法院要交叉检查)。

(3)、房地产交易中心,未经司法限制或设定其他权利和其他证明文件,由房地产,汽车部门发出的车辆登记。

3、申请人提供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保证人不能是党的情况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次的财产保全的价值应用,为客户提供安全网资产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担保人应提供联合保证担保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上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基本开户银行信贷或机构出具的审计地位证书。

4、当事人,担保人的担保,以提供虚假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公民在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之时,若是发现如果不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即使最后法院判决自己胜诉,自己也不能分割到相应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的同时,就可以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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